Legal Disclosures

特定商业交易法相关披露

依据日本《特定商业交易法》第11条,关于本服务的披露事项如下所示。本服务以 B2B 贸易中介为主营业务,具体条件以个别合同为准。

销售事业者
FENTEX(个人事业主)
运营责任人
应请求及时披露。
所在地
应请求及时披露。
电话号码
应请求及时披露。咨询请使用邮件。
业务内容
中日跨境直发模式贸易中介
服务对价
通过个别报价确定。
对价之外的必要费用
通讯费、运费、关税、汇兑手续费等可能另行实费承担。详情依照个别合同。
支付时间・方式
请于发票开具后30日内汇款至指定银行账户。汇款手续费由客户承担。
服务提供时期
依据个别合同。
取消・解约
依据个别合同规定。

上述标注为「应请求及时披露」的项目,对于咨询或洽谈业务的客户,我们将通过邮件及时告知。该表述参照日本经济产业省指引。

FENTEX(个人事业主)

联系窗口:info@fentex.jp

最后更新日:2026年5月14日